[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]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新《条例》心得体会

更新时间:2016-12-07 来源:写作指导 点击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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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总则部分,对政治纪律进行了强调。

  第二条 党的纪律建设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,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、全党的核心地位,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,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,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。(我的理解:听党指挥,步调一致)

  第三条,增加了四个意识: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、大局意识、核心意识、看齐意识。

  第七条,增加了第二款: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、不收手,问题线索反映集中、群众反映强烈,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,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。

  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增加了较多内容

  第四十四条 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、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,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;情节较重的,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;情节严重的,给予开除党籍处分。

  第五十条 党员领导干部在本人主政的地方或者分管的部门自行其是,搞山头主义,拒不执行党中央确定的大政方针,甚至背着党中央另搞一套的,给予撤销党内职务、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。

  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,打折扣、搞变通,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,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;情节严重的,给予撤销党内职务、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。

  第五十一条 对党不忠诚不老实,表里不一,阳奉阴违,欺上瞒下,搞两面派,做两面人,情节较轻的,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;情节较重的,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;情节严重的,给予开除党籍处分。

  第五十二条 制造、散布、传播政治谣言,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,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;情节较重的,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;情节严重的,给予开除党籍处分。

  政治品行恶劣,匿名诬告,有意陷害或者制造其他谣言,造成损害或者不良影响的,依照前款规定处理。

  第五十五条 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,情节较轻的,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;情节较重的,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;情节严重的,给予开除党籍处分。

  第六十二条 对信仰宗教的党员,应当加强思想教育,经党组织帮助教育仍没有转变的,应当劝其退党;劝而不退的,予以除名;参与利用宗教搞煽动活动的,给予开除党籍处分。

  应该怎样做?

  作为审理室工作人员,在政治纪律方面我应该这样做:

  学习好。学习好纪律处分条例是守纪、执纪基础。

  牢记身份,严格遵守。我是共产党员、是党的执纪者,我要做遵守纪律的标杆。在日常生活、学习和工作中,时时处处,都要十分注重遵守政治纪律,做到慎小、慎微、慎独、慎言、慎行,守得住清贫、耐得住寂寞。特别要引起注意的是:现在是自媒体时代,作为执纪者,时时刻刻都在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,俗话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,要有把自己亮在阳光下接受群众监督的信心和底气。

  准确执纪。学深悟透,深刻领会政治纪律的精髓,不给人乱戴帽子,切实提高执纪和能力和水平,努力做到以理服人、以纪律人、以情感人,让每个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,力争做个优秀的执纪者,为纪律的准确执行添砖加瓦,绝不给单位添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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